不過,越南當地的企業,特別是駐扎在越南的國外投資企業對該項決定極為不滿,因為這項新規定將會對他們企業的運營造成很不良的影響。正如越南當地的一家條形碼掃描器生產廠的高管所說:“我們廠目前在用的生產設備使用久了難免會有故障,有時需要進口舊點的二手設備進行大型維修,所以一般都得進口使用年限超過五年的生產線設備,以便替換出現問題的機器設備。若定于9月1號實行的該項規定真的執行,那我們將難以進口二手設備來進行廠區設備的維修更換,到時工廠的正常運轉將出現問題。”
該當地企業高管接著補充說:“從設備技術價值方面的問題考慮,這項規定肯定不能實行。因為相關認證機構根本不可能對我們生產的設備價值及其新舊程度進行正確的評估。”
此外,也有當地政府官員認為該項規定不具備可行性。正如越南當地工業及出口產品加工區的執政官員所說:“工業區的許多企業在越南已經運營超過了五年,設備的已使用年限當然已經超過了五年。若實行這項規定,那就意味著當這些企業的生產線設備出現故障時,將不能進口與廠區設備相匹配的老一代舊機器,而必須進口新一代的機器。但是,新一代的機器對很多廠區現有的生產線來說并不兼容,可能完全沒用。